以投资理财为名开展传销活动广西一男子发展下线300余人被公诉



  •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7月2日,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,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一案提起公诉。

    经依法审查查明:2016年6月份以来,“某投资有限公司”以投资理财为名,以发展下线会员获取返利为目的,实施网络传销,涉案人员涉及江苏、新疆、辽宁、安徽等多个省份。


    该传销组织没有实际经营活动,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、注册账号,获得加入资格,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取高额回报,包括静态红利、动态佣金。

    其中静态红利为投资者投入的资金,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的红利。

    动态佣金为投资者成为会员后,可以进行普通代理的注册,代理号注册完成之后就可以发展会员,根据发展的会员以及自己的投资金额成为一级代理、二级代理、三级代理、四级代理、五级代理以及终极代理。

    每级代理收取下级会员的佣金,级别越高佣金越多,最高可以拿到下线25代的提成,提成资金比例为1%至50%不等。

    2016年5月份以来,被告人李某某在“周某某”(另案处理)的介绍下加入该传销组织,先后发展刘某某(已判决)等人员参加,为4级以上代理,发展下级会员7层级300余人,创建微信群,群成员260余人,用于对参与该传销组织的人员进行管理,宣传。共计获利人民币74.73万元。

    2021年1月11日,被告人李某某被抓获到案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
    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以投资理财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、缴纳的投资额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  文章来源:李旭反传防骗团队
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
  • *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直销界立场
    转载此文请于文首标明作者姓名,保持文章完整性(包括直销界注及其余作者身份信息),并请附上出处(直销界)及本页链接;对于我方所转载的文章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    未按照规范转载者,直销界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
    +1
    0
    发表评论
    相关文章
    2020中国慈善榜揭晓古润金荣获“侨商慈善领袖”殊荣
    第八届完美公益影像节在京举办“写给世界的诗”传递爱与希望
    18-35岁成保健品消费主力军
    两度更名,道圣堂从“活络康膜”到“道圣康膜”虚假宣传依旧被查
    总业绩仅剩1000亿!中国直销还能否触底反弹迎来春天?
    广州梵大集团优减项目涉嫌传销
    直销界团队

    热文